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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3月以来,虽然地缘政治风险略有升温,甚至可能会影响《中欧投资协定》的签署,但国内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开工进度不断加快,经济延续较快增长势头。

 

从近期政策动向来看,主基调仍然是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特别是纾困政策保持了必要支持力度。但是随着之前杠杆率的持续攀升,政策也力图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其中又以房地产调控的收紧最为明显。

 

财政政策

 

今年政府报告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赤字率拟按3.2%左右安排,比去年下调0.4个百分点;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仅比去年减少1000亿,力度略超市场预期,总体兼顾了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

 

3月以来,财政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研究部署下一步财税重点工作。3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召开财税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有序做好各项财税工作,包括稳定宏观税负,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推动完善有关重大社会政策,推动做好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加大科技特别是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地方金融机构风险。

 

二是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稳就业保民生。3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包括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等税费政策,以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
三是实行新的结构性减税降费举措。3月24日召开的国常会提出,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取消港口建设费和降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

 

四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3月24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和税收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聚焦“数据赋能更有效”“税务执法更精确”“税费服务更精细”“税务监管更精准”“税收共治更精诚”“组织保障更有力”六个方面,推出的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措施。3月31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方便缴款人跨省异地缴纳政府非税收入。

 

五是落实预算改革要求,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3月25日,102个中央部门集中向社会公开2021年预算。与往年相比,今年中央部门公开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等9张报表,全面、真实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其中的基本支出公开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预算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货币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导向方面,要求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处理好恢复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总量政策方面,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结构政策方面,要求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3月货币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重申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3月25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例会。与上季度相比,此次会议删除了“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的提法,但保留了“稳字当头”,同时更加强调“灵活精准”,这意味着后续货币政策可能会进入到相机抉择的状态,在维持稳健中性的主基调下避免释放趋势性紧或松的信号。

 

此外,会议对海外经济的描述由“加强国际经济协作”改变为“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研判分析”,在国内相对稳定而海外不确定性大幅上行的时候,对海外赋予更高关注权重,当前“内刚外柔”的状态事实上是在为后续海外风险溢出预留空间。

 

二是资金面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平稳运行。3月份,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呈现小额高频的特点,共通过逆回购投放资金2300亿元,回笼资金2600亿元,合计净回笼300亿元;同时,等量续做MLF,LPR延续不变,货币调控保持稳健,流动性运行在合理充裕区间,既不过度放松、也不过于紧张。从市场利率波动来看,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加强政策利率对市场利率的引导,资金利率在政策利率上下波动。

 

三是结构性支持工具继续发力。3月22日,央行召开全国24家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对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提出了要求。3月24日召开的国常会,决定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延至今年底。央行一季度例会也继续强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谈到,正在研究通过优惠利率、绿色专项再贷款等支持工具,激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

 

监管政策

 

3月以来,最新的监管动向包括:

 

一是平台经济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平台经济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平台企业发展不规范以及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5日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提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此会议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行稳致远,在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做出更大贡献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还为银行打造平台经济下的开放金融生态圈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是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新规落地。良好的负债质量管理是商业银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在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复杂程度上升、管理难度加大的新形势下,构建全面、系统的负债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恰逢其时。

 

3月26日,银保监会在吸收社会公开意见后正式发布《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负债质量管理内涵和业务范围,确立负债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的六方面核心要素(负债来源稳定性、负债结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适当性、负债项目真实性)等内容。此《办法》不仅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负债监管制度有重要意义,有助弥补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质效,而且对提升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维护各银行主体安全稳健运行。

 

三是四部门发文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为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3月10日,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金额(5万元及以下)、贷款期限(3年期及以内)、贷款利率(鼓励以LPR放款)、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贴息方式(财政资金对贷款适当贴息)、贷款用途(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和实施时间(至2025年年底)等内容。《通知》还强调,银行机构要在符合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准确开展评级授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下一步,预计各家银行将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为抓手,在强化普惠金融和构建贫困地区金融生态方面交出满意答卷。

 

四是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受到严控。为规范整顿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3月17日,银保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以及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

 

《通知》还指出,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总体而言,监管升级将导致“非正规军”校园贷业务收缩、撤离,银行在合规条件下开展的校园金融服务领域将获得一定机遇。

 

稳外资稳外贸政策

 

3月以来,我国吸收外资继续增长,货物贸易持续向好。1-2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260.7亿美元,同比增长34.2%;货物贸易出口增长60.6%、进口增长22.2%,贸易差额由逆转顺。尽管开年以来货物贸易和吸收外资形势良好,但是今年我国外贸形势仍严峻复杂,稳外资形势也存在不确定性。

 

3月相关措施部署如下:

 

一是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提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更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对比去年提出的“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今年的“稳中提质”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如何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提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积极有效利用外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以及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

 

二是积极推动RCEP生效实施工作。3月11日,“两会”结束后,李克强总理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提到,RCEP协定是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区,是不同社会制度、文化习俗,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共同建设的。作为世界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将发挥自身作用、履行自身责任,维护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

 

3月25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部门介绍了RCEP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情况。其一,我国已经完成了RCEP协定的核准工作。各方都明确表示努力争取在今年之内完成对RCEP协定的核准工作,目标是2022年1月1日RCEP能够正式生效实施。其二,积极推进RCEP实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协定涉及到701条约束性义务,其中613条已准备好,剩余部分在RCEP生效时能够实施。其三,积极推动国内产业和企业增强竞争力,提升抓住RCEP机遇的能力。商务部已经举办了两次全国范围的在线培训班,重点面向广大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帮助它们抓住RCEP带来的机遇。

 

三是积极筹备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3月24日的国务院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介绍了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有关情况。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于2021年5月7日-10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由中国商务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

 

举办消博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精神的重要行动,是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汇聚优质消费品资源、优化国内市场供给、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升海南自贸港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抓手,对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海南自贸港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重要节点,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此外,还需关注《中欧投资协定》的隐忧。近期,中欧关系出现恶化,双方因新疆棉问题相互制裁,欧洲议会临时取消《中欧投资协定》审议会议,协定签署出现隐忧。对于协定签署前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目前中欧双方谈判部门正在开展必要的法律审核工作。中欧投资协定符合双方利益,有利于中国、有利于欧盟、有利于世界”。

 

展望协定签署前景,一方面,协定主要推手德国总理将面临任期结束,欧盟跨国家主要政党态度强硬,上述因素导致《中欧投资协定》存在最终被搁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协定需要翻译成欧盟24个官方语言,预期在今年稍晚时才会开始讨论,正式签署协定则要等到2022年,加之协定确实符合双方利益,双方仍有时间和动力修补关系,实现冲突降温、重新建立互信。

 

区域发展政策

 

在双循环新格局下,我国必须充分挖掘战略纵深,充分发挥国内市场优势,这意味着要素自由流动程度的上升和区域整合与发展速度的加快。“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门辟出一篇来部署“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月以来,区域发展相关政策包括:

 

一是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会议。3月16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韩正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始终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要稳妥有序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承载力,支持通州区与北三县协同发展,发挥好天津产业发展比较优势。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一年。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提到,今年将出台一批改革措施、推进一批重点工作推、建设一批重大工程、实施一批重要政策,京津冀协同发展有望取得新突破和更大成效。

 

二是政治局审议《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资源丰富,交通发达,产业基础较好,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很大,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局性意义。

 

会议指出,中部地区作为全国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空间枢纽,要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形成内陆高水平开放新体制。要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加强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治理,实现中部绿色崛起。上述重要论述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也为中部地区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指明了行动方向,中部地区加快崛起路径将愈发清晰。

 

房地产调控政策

 

3月以来,全国楼市延续年初以来的火爆态势。成交量方面,3月整体成交同环比均出现上升。分城市看,三线城市升幅139.3%、最为显著。土地供给方面,1-3月,整体供求量同比增加,整体均价和出让金较去年同期上涨。对此,《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均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两会”前后,住建部赴多等地督导房地产工作,要求各地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确保实现“三稳”目标,地方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度收紧。

 

3月相关政策包括:

 

中央层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督导工作方面,要求各地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确保实现“三稳”目标。“两会”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确保实现“三稳”目标。城市政府要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根据人口流入情况,切实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管控资金风险,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从源头上稳定预期。要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精准、精细调控,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助贷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金融政策层面,优化调整信贷结构,继续严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3月22日,央行召开全国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会上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3月26日,银保监、住建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经营用途贷款被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的原因,包括住房贷款难以完全满足购房者需求,小微企业贷与个人住房贷款存在较大利差,以及部分房产和贷款中介的诱导和协助购房者、与银行从业者串通合谋等。经营用途贷款被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扰乱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影响公众对房地产市场预期,增加居民、企业和银行的相关风险,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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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文

王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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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研究负责人,兼任盘古智库、凤凰国际智库等高级研究员。专注于宏观经济研究,在多家媒体开设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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