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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以来,全球经济初步呈现触底态势,但疫情仍在全球加速蔓延,美国甚至出现二次爆发,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对于经济的冲击可能会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全球地缘政治风起云涌,中国周边形势并不宁静。

 

从国内来看,虽然经济仍处于复苏反弹轨道,但内外部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从内部看,北京疫情一度反弹,南方洪水持续泛滥;从外部看,围绕HK问题,全球开始了新一轮站队。内外交困之下,领导人明显加大了回信和打电话的频率。

 

 

货币政策


  

1. 货币政策边际收紧

 

两个月前市场的分歧还在于“降低融资成本”到底意味着还有多少次降息空间,转眼间货币市场利率突然扭头上行。如果以回购利率的变动方向来衡量货币政策的松紧,那么过去两个月毫无疑问已出现了边际上的收紧。

 

与以往经济复苏驱动收益率曲线出现“熊陡”,即上行的驱动主要来自长端利率,但近两个月收益率曲线的变化确实“熊平”,即主要由短端利率上行驱动。七天回购市场利率由此前的1.2%-1.4%上升至2.2%左右,向政策利率收敛,但长期品种未发生大波动。

 

6月18日的陆家嘴论坛上,易行长认为,今年预计人民币贷款新增近20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将超过30万亿元。他随后指出,疫情应对期间的金融支持政策具有阶段性,要注重政策设计激励相容,防范道德风险,要关注政策的“后遗症”,总量要适度,并提前考虑政策工具的适时退出。

 

央行资深学者余初心撰文指出,由于资金空转和金融风险描已经出现,央行及时果断采取了措施。但适时退出并不意味着急踩刹车收紧货币。“近期的金融市场调整,针对的是刺激政策实施后难以完全避免的套利甚至资金空转行为,政策目的是为了及时遏制泡沫膨胀,引导资金流向实体企业,避免刺激政策的后遗症为未来的发展留下隐患”。

 

7月10日央行召开的2020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指出,货币政策的立场仍然是稳健的,但更强调适度这两个字,并对“适度”的两个含义进行了详细阐释,即“总量适度”和“价格适度”。同时,央行表示,针对疫情的特殊情况和不同特点设计的临时性政策措施,不再适用时将自动退出。

 

上述表态在当前背景下具有特殊意义。

 

一方面,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向好,全国复工复产进度良好,多项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经济基本面积极因素显著增多;另一方面,近几个月信贷社融投放高增,流动性环境持续宽松,金融风险有所累积,货币控总量、防风险的诉求正在增强。

 

但考虑到“六稳”和“六保”依然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主线,经济下行压力仍存,货币政策基调应不会发生方向性转变,央行尚需要维持必要的逆周期力度,推进宽信用发力,为实体经济恢复提供必要保障。

 

2. 决策层继续推动金融机构让利

 

6月17日的国常会部署引导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同时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等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力度解决融资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7月10日新闻发布会上,央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郭凯解读,1.5万亿元分三块:

 

一块是利率的下行实现金融市场或者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让利,大概9300亿元。第二块就是直达政策工具达到一定规模,大约让利2300亿。第三块是通过银行减少收费3200亿元。

 

7月1日起,央行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下调再贴现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同时下调金融稳定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

 

这是今年2月末央行下调再贷款利率25bp以来,年内第二次下调再贷款利率,以及近十年来首次下调再贴现利率,此举将通过降低资金成本方式提高银行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投放信贷意愿,鼓励银行信用扩张,提高再贷款使用效率,向实体经济提供更低成本的资金支持。结构性货币政策精准滴灌的再次发力,将推进资金直达实体经济,有效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财政政策


  

1. 特别国债启动发行

 

抗疫特别国债一期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二期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一、二期在2020年6月18日招标,6月19日开始计息,6月23日起上市交易,利息按年支付。

 

抗疫特别国债三期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2020年6月23日招标,6月24日开始计息,6月30日起上市交易,利息按半年支付。

 

抗议特别国债四期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00亿元,2020年7月15日招标,7月16日开始计息,7月20日起上市交易,利息按半年支付。

 

按照安排,1万亿抗疫特别国债要在7月底前发行完毕,目前还剩7600亿元,预计债市将继续承压,央行将会释放流动性予以配合。

 

2. 财政部加快推进实行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控工作

 

7月3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部署推进各地财政部门加快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据悉,为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财政部近期专门成立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方案》,明确监控工作思路、业务流程和需加紧推进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涵盖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4万余人的监控工作视频培训,切实提升业务管理和系统操作水平,确保监控工作落到实处。

 

监管政策


 

1. 7月1日,央行、发改委、证监会发布《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围绕构建统一的债券违约制度框架,对债券违约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受托管理人制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功能作用,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义务和权利进行规范,同时针对发行人恶意逃废债、债券募集文件薄弱、市场化违约处置机制不健全等若干问题统一解决方向,推动债券市场违约处置向市场化、法治化迈进。

 

《通知》明确,债券违约处置应同时坚持底线思维以及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各方尽职原则和平等自愿原则,要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违约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发行人契约精神,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丰富多元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严格中介机构履职,加大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力度。

 

2. 7月3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制定《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认定规则》明确标债资产和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引导市场规范发展。《认定规则》坚持法治化原则,在资管新规框架下对五项标债资产认定标准进行细化,尽量避免由于标债资产认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是否进行标债资产认定充分尊重相关市场参与者及基础设施机构意愿,并规定在过渡期内保持对存量资产的监管要求不变,推动市场平稳过渡,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规则将自2020年8月3日起施行。

 

3. 7月3日,郭树清发文《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

 

文章刊发在《经济日报》上,就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改革成效、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提出观点。

 

在郭看来,金融机构多数具有外部性强、财务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严重的特征。只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使之形成有效自我约束,进而树立良好市场形象,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4. 7月4日,银保监会公开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近日,银保监会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进一步明确了对于股东股权的监管导向。这些股东中,有的违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有的甚至把银行保险机构当作“提款机”,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套取或挪用银行保险机构资金。对于此次公布名单,银保监会表示目的有三:一是进一步明确严监管导向;二是惩戒股东违法行为;三是发挥市场监督力量。

 

此外,据财新报道,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

  

稳企业保就业


 

1. 7月1日国常会,部署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二是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四是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2. 7月1日国常会,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

 

会议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合同订立、资金保障、支付方式等作出规定。日前条例已经总理正式签署,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9条,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

 

3. 7月7日,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在北京召开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座谈会

 

结合当前的形势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出了下一步强化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措施。一是信贷供应与实体经济实际需求相一致,确保投放合理有效。二是推动机构持续改进小微金融服务,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三是用好政策红利,确保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地生根。北京、上海等地出台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相关意见。

  

稳外贸


 

1. 6月15日-24日,广交会“云上举行”

 

今年以来,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世界经济衰退风险上升,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大宗商品市场动荡。据WTO预测,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流行,2020年全球商品贸易将下降13%至32%,几乎所有地区都将出现两位数下降。我国外贸发展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出口订单减少;二是产业链供应链受阻;三是贸易成本上升;四是企业资金链承压。

 

在此背景下,第127届广交会在推迟了整整两个月后,以“广交云上,互利天下”为主题,于2020年6月15至24日在网上举办,为期10天。不过,广交会结束之后,官方并没有像往年一样公布成交额。可能由于不好统计,也可能由于不便公布。

 

2. 6月15日,商务部发布《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20年春季)》

 

报告认为,2020年外贸发展面临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多,挑战和压力显著增大。世界经济衰退风险上升,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就业压力增大,中国外贸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异常复杂严峻。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国内疫情影响逐步缓解,经济生产活动逐步恢复正常,稳住全年外贸基本盘、实现外贸促稳提质仍然具有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3. 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帮助外贸企业纾困,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意见》提出三方面举措:一是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二是多渠道支持转内销。搭建转内销平台,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精准对接消费需求。三是加强信贷保险和资金支持。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

 

4. 6月28日,总理主持召开以稳外贸工作为主题的座谈会

 

这是我国首次举行稳外贸主题的高层专门会议。具体举措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完善出口退税方式,加快退税进度。这是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最直接的手段。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信保、担保等融资支持,纾解外贸企业流动性困难。三是继续挖掘通关便利化改革潜力,优化对外贸企业服务。四是加强与相关国家沟通协调,畅通国际货运通道,开辟更多方便商务人员往来的“快捷通道”。五是鼓励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网上交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等。

  

稳外资


 

1.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

 

主要变化: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

 

2. 商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深入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

 

近日,商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商务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就今年取消商务领域外资审批、备案后,如何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向各地明确工作要求,旨在切实做好《外商投资法》及其条例实施工作,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提供数据支撑。

 

3. 7月1日国常会: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国常会指出,国家高新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对示范引领更大力度改革开放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促进“双创”和大学毕业生就业。

 

一要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放宽海外人才长期多次签证、居留许可等规定。二要加大国家高新区开放力度,鼓励与国外园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三要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优化营商环境


 

1. 6月24日国常会部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会议确定,要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年底前各省份全部开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部手续线上“一表填报”,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企业开办时间从去年推开的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或更少。

 

会议还要求,在已实施大幅压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自然垄断行业服务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2. 7月8日国常会,确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措施

 

一要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积极探索对需要许可证的行业实行“一证准营”、跨地通用。年内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

 

二要为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佣金、条码支付手续费等,促进灵活就业。清理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不合理准入条件。明年6月底前实现职称信息在线核验。

 

三要优化外资外贸环境。授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原则上“单一窗口”一口受理。

   

 

促改革


 

6月30日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

 

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这意味着国企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2020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的第一年,年初相关部门在推进“双百企业”“科改企业”改革时,已在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内容。下一步,国企会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以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引,突出抓好“三稳四保一加强”,深化改革,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第二,会议强调要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进一步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为我国破解工业经济发展瓶颈、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经济体系提供强大动力,未来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将迎更大空间。

 

第三,会议要求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2015年初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在完善宅基地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成效显著。但在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促进宅基地流转、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则进展缓慢。《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总结此前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全面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做出新一轮部署,宅基地使用权将进一步适度放活。

 

第四,会议指出要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系与制度完善。上半年,中央针对因疫情暴露出来的医药卫生体制的短板和不足,作出一系列部署。2月14日召开的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提出要“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4月27日召开的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提出要一手抓“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健全”,一手抓“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此次会议又提出要加快推进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防协同机制等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任务,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应用,体现出医药卫生体制完善的接续递进。

  

稳投资


 

7月6日至7日,总理考察贵州,要求全力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7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就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部署。

 

重大水利工程是“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常会围绕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研究了今年及后续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排,要求抓紧推进建设,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会议强调,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

 

近期南北方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防汛进入关键期,部分地区防汛抗洪形势依然严峻。从短期来看,最紧迫的任务是“避”“防”“救”三管齐下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从中长期来看,则需要开展一系列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从根本上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同时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帮助农民工返乡就业、摆脱贫困。

  

降成本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明确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6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发布《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

 

去产能


 

六部门: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6月19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巩固去产能成果,尚未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去产能任务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通知强调,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产能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严格落实《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钢铁项目要符合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严格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布局新的煤矿项目,严格限制高硫高灰高砷煤项目开发。

 

 房地产调控


  

7月2日,杭州调控升级,打击“万人摇号”投机现象。要求人才优先摇号,限售5年。

 

7月2日,东莞出台政策打击捂盘惜售、加强新房限价。

 

7月6日,宁波发布稳楼市“十条”新政,核心内容包括扩大限购范围,加强住房贷款审核等。

 

7月15日,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主要包括八项措施: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总体来看,《通知》提出的八项措施,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二是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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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文

王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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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研究负责人,兼任盘古智库、凤凰国际智库等高级研究员。专注于宏观经济研究,在多家媒体开设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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